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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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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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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现将我公司当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1.1 项目概况

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万吨无卤环保阻燃剂建设项目总投资 20000 万元, 设计年产无卤环保阻燃剂 3 万吨,包括电子灌封胶(4000 吨)、无卤阻燃剂(10000 吨)、铝系阻燃剂(10000 吨)、硼酸锌阻燃剂(6000 吨)四种阻燃剂产品。 本项目位于禹城市化工园区创新街东段路南 410m,东路家村西 245m。项目占地 面积 40000m2,总建筑面积 30000m2,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

1.2 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3 2 16 日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

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有关规定,本项目

不在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 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在规定的项目 之列,属于

允许建设项目。根据禹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证明,该项目用地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用

地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与鲁环发[2007]131 号文件的符合性

工程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

(鲁环发[2007]131 )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4、与鲁政办发[2008]68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工作的意见》的符合性 该项目符合鲁政办发[2008]68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 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 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1]358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 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万吨无卤环保阻燃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8

山东鲁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1]358 号文件。

6、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禹城市化工园区,占地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为化工项目,根据禹城市规划局文件禹规字【201438 号及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项目建设符合 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7、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根据分析,本项目需设立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该项目现状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为东北侧 230m 的后李村和东侧 245m 的东路家村,均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因此,本项目从废气角度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位徒骇河,地下水保护目标位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功能 规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地下水功能规 划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

1.3 污染控制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与排放

本项目废水产生的环节有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另外还有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的排硬水。拟建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蒸发器浓缩后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冲洗水作为工艺添加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地面冲洗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放的循环冷却水和软化系统排放的浓盐水,符合鲁质监标发【20147 号文的要求,不再进行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用于厂区绿化 和道路洒水。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总量 COD 0.20t/aNH3-N 0.020t/a

2、废气治理与排放

本项目废气的产生环节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其中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铝系阻燃剂车间、无卤阻燃剂车间排放的粉尘废气、硼酸锌阻燃剂车间排放的粉尘废气及锅炉燃天然气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电子灌封胶车间排放的非甲烷类总烃和产品包装排放的粉尘废气。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蒸汽锅炉燃天然气废气 SO2NOx 及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鲁环函〔2014420 号《山东省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万吨无卤环保阻燃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39

山东鲁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 通知》有关要求。铝系阻燃剂车间排放的粉尘废气经各工序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分别经 2 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卤阻燃剂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各工序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 1 20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硼酸锌阻燃剂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1 根)。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浓度均能够满足(DB37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 标准》新建企业最高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和(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和 非 甲 烷 类 总 烃 废 气 经 预 测 厂 界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的治理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真空泵油、硫酸钠盐、废原料包装桶/袋、压滤机废隔膜、 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真空泵油和硫酸钠盐外售有资质单位;生活垃圾、压滤机废隔膜、废包装袋等均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 由原厂家回收再用。项目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4、噪声治理与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各种风机、物料泵、真空泵、循环水泵、粉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封闭隔音等措施,能做到厂界达标。

1.4 环境影响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产生的环节有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另外还有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的排硬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软化装置外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外排。工艺废水主要为硼酸锌车间产生的废水,经蒸发浓缩后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设备冲洗水作为工艺添加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同地面冲洗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徒骇河,对周围地表水系的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通过现状评价可知,评价区域内的浅层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水质已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应采取有效地防渗措施,所排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山东晨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万吨无卤环保阻燃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40山东鲁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环境空气影响

各监测点位的 SO2NO2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TSPPM10 不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类总烃满足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第 244 页规定的标准值。总体来说,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一般。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源强较小,且能做到厂界达标。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超标,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声环境现状各监测点昼夜间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较好。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有一定增加值,但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3 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厂界周 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真空泵油、硫酸钠盐、废原料包装桶/袋、压滤机废隔膜、 生活垃圾等,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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